发布时间:2020-11-18 作者: 浏览次数:770次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44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我省部分地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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