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6 作者: 浏览次数:771次
各有关会员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经研究,决定举办“最高院关于鉴定的新规定精解及案例分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温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协会
二、培训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精解及案例分析。
三、参加对象
温州地区工程主管部门的技术人员;从事温州地区建设工程领域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相关人员等。
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具体另行通知。
2.地点:温州,具体另行通知。
五、主讲人
此次特邀温州市十佳律师、浙江维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建造师陈伟良,陈伟良律师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20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精湛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截止。
2.造价协会联系人:陈松华 88821344/13587671024。
监理协会联系人:邵晓虹 15382538032
招标投标协会联系人:项丽雅 88870600
3. 报名请填写《最高院关于鉴定的新规定精解及案例分析报名表》,并将电子稿发送到599124801@qq.com邮箱。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培训免费,其他费用自理。
2.与会人员若无法按时参加会议,须提早跟联系人请假,讲明缘由,无故缺席将记入黑名单,且不再接受其所在单位的报名。
附件:最高院关于鉴定的新规定精解及案例分析报名表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温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协会
2020年9月16日
电话:0577-88806679(工程部)
传真:0577-88806679(工程部) 0577-88826590(综合事务部)
0577-88827158(总经理室)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人才大厦A单元401室